欧洲杯线下买球_欧洲杯官网入口-投注网站

图片

海安县“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 海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1-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十二五”期间,是我县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推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南通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县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快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应对金融危机严峻挑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建成了全省一流、设施齐全的人力资源市场,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广大城乡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欧洲杯线下买球_欧洲杯官网入口-投注网站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确保了全县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大力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出台了《欧洲杯线下买球_欧洲杯官网入口-投注网站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欧洲杯线下买球_欧洲杯官网入口-投注网站进一步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工作意见》,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援助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十一五”期间,共提供就业岗位14万个,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失业职工再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670万元,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414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100%。新建省外劳务基地33家,引进外地劳动力1万多人。

(二)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扩大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出台了《欧洲杯线下买球_欧洲杯官网入口-投注网站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525”人才工程。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创立了全省首家企业人才站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协会,成立了江苏省海安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实施招才引智工程,与4个国家级人才市场、8大人才基地、18所重点高校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十一五”期间,新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2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省“333”培养对象20人、市“226”培养对象73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人、市首届“农民科技产业拔尖人才”4人,新增正高级职称107人、副高级职称1276人、中级职称3109人。全县人才总量13.64万人,较“十五”期末增加8.66万人,其中党政人才0.26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77万人、专业技术人才6.4万人、高技能人才0.5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3.63万人。全县共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4家。

(三)职业技能素质显著提升。完善就业培训政策,出台了《欧洲杯线下买球_欧洲杯官网入口-投注网站统筹城乡就业培训与农民转移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五统一”政策,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就业培训平等。不断拓宽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积极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认真做好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十一五”期间,城镇再就业培训3.1万人,创业培训0.2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8.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8万人,累计兑现培训补贴1023万元。新增初级工19900人、中级工23936人、高级工1343人、技师1603人、高级技师59人。共有5000人参加了国家、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共有1.6万人参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四)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确定为全市唯一的国家级试点县,覆盖面达97.2%,基础性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率先在全市实施农村、城镇老年居民高龄补贴政策,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率先在全市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职工五大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各项保险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多次受到省厅的表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不断加强,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验放样全省。“十一五”期末,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8.5万人、18.7万人、12.3万人、8.13万人和8.8万人。全县共有61万人纳入各类养老保险,90.7万人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各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27亿元,参保人数、保障水平、基金结余均居全市前列。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1210元,较“十五”期末翻了一番。

(五)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健全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和培训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军转安置政策,出台了《军转干部“双考”安置办法》,采取档案积分、笔试得分综合排名选岗办法。妥善做好军转干部维稳工作,实现连续五年无1人去通赴省进京上访的刚性目标。精心组织镇级事业单位改革,全县共分流人员170名。“十一五”期间,全县各级机关共录用公务员330名,各类事业单位共录用事业人员968名,共妥善安置151名军转干部,公开招录238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31名高层次人才充实党政后备干部。

(六)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全面清理各项津补贴,实施“阳光工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初步入轨,并在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全面到位,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稳步推进。加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全面建立了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提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欠薪预警制度,维护职工合法薪酬权益。

(七)劳动关系协调成效显著。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注重宣传,强化落实。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9%。不断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三级劳资纠纷调解网络全面建立,并率先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三方驻会”制度。率先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实体化建设全面加强。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深入开展各类执法维权活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全面推行,所有监察业务实现网上运行。深入开展和谐企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着力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十一五”期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902件,涉及劳动者3213人;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2451件。全县共有全县296家企业分获各级“和谐企业”称号,其中县级222家、市级69家、省级4家、国家级1家,海安经济开发区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全县共评定28家“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112家“劳动保障诚信合格企业”。

(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在全市率先启动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所有村(社区)按照“六到位”的标准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在全市率先将城镇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网络联网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方便广大参保人员结报医药费。所有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区管理,合格街道(社区)服务点达100%。先后举办了退休职工太极拳表演大赛、合唱比赛和鼓乐大赛,并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参加体检。在苏中、苏北地区率先开通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为全县人民提供咨询服务。率先开通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大厅,实现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查询挂失、资格认证等业务网上办理。率先推行新农保持证缴费方式,经办管理经验全省推广。“金保工程”建设不断巩固,建立了覆盖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主要业务的一体化应用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十二五”面临的发展形势

“十二五”,我县确立了“建设新海安、迈向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地位将进一步突显,在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的同时,也对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建设新海安、迈向现代化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现“建设新海安、迈向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调结构、促转型、扩总量、增效益、惠民生,在于将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而言,围绕实现“迈向现代化”目标,重点是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制度改革和政策完善任务将更加繁重;围绕“调结构、促转型、扩总量、增效益”,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驱动力的理念,加快培养一支相适应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队伍,这给人才培养与引进、技能培训及就业结构的调整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劳动关系对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形势变化的反应将会更加敏感,一定时期内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二)突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突出改善民生,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是我县“十二五”期间的重中之重,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阶段,必须顺应城乡民众的新需要,着力完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致力于民生持续改善。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头等大事,必须要在持续扩大就业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努力实现体面就业、素质就业和更加充分就业;社会保障是和谐之基,必须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使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收入分配关乎民生和公平正义,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别是注重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城乡民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妥善协调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新的形势、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将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十二五”是城镇化进程加速期,城乡劳动力流动更加频繁,就业方式更加多样化,这对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带来了挑战;“十二五”是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人口老龄化将造成社会保障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同时也对退休政策的调整完善带来挑战。同时,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强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高科技人才、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将会进一步突出,举报投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将会明显增多;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村级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如不妥善解决,将会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促进就业更加充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以持续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公共服务为抓手,统筹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资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协调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为“建设新海安、迈向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保障全面覆盖,职业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合理有序,人事制度管理更加规范,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1、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就业总量持续扩大,劳动者就业素质明显提高,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县新增城镇就业3.2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创建率达30%,充分就业村创建率达9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再就业率达95%以上。全县建立创业孵化(实习)基地20个,新增创业人数3000人,新增小额贷款发放2500万元。“十二五”期间,每百户创业率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

2、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面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建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环境一流的人才强县,人才综合竞争力居全省前列。到“十二五”期末,全县各类人才总量达19万人,年均增幅达8%,其中:高层次人才达到1.2万人,高、中、初级职称人才数趋于10:40:50的对称性比例结构。实施“525”人才工程,引进25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25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50名高层次管理人才、25000名高校毕业生和25000名蓝领技能人才。

3、社会保障全面覆盖。以养老、医疗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达98%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年新增2万人,参保率达98%,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0万人,基础性养老金发放率100%,适龄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9%以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险全面实现“先保后征”“即征即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万人、13万人和12万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65%,新农合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50%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

4、职业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实施“五统一”的培训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各类培训。加强职工培训,拓宽职业技能鉴定领域,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公共培训机构建设,加快县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类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十二五”期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培训3万人,在岗农民工培训1万人,城乡失业人员培训2.5万人、创业培训2000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5万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500人,全县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

5、工资收入分配合理有序。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突出农村居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群体“四个群体”增收,围绕农民增收、职工工资增加、保障水平提升、居住条件改善、困难群体帮扶等重点,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尤其是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工资增长与居民物价指数挂钩联动机制,确保职工生活水平与质量不下降。不断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和工资纠纷调处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

6、人事制度管理更加规范。公务员管理机制、培训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行政能力全面提升。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妥善做好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7、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加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有效运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网络化、网格化管理效能明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妥善及时有效处理。“十二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9.5%以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均为100%。

8、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以“金保工程”为支撑,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网络,确保平稳高效运行。推行社会保障卡,“十二五”期末,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0万人。不断完善12333信息资料库,为广大群众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加强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网上大厅、手机社保通、灵活就业人员与新农保参保持证缴费等业务,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就业更加充分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城乡就业更加充分。

1、整合力量促进就业。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就业效应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主要指标,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促进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税收优惠;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自主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增加融资渠道;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扶持体系,帮助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2、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中,更加注重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产业,形成稳定就业的战略格局。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优化就业结构,深入挖掘第一产业就业潜力,保持第二产业就业份额稳中有升,大幅增加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加强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引入机制,加快市场对接,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劳动力和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不断完善跨地区信息沟通机制,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

3、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一是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促进自主创业。二是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自主创业、就地转移、异地输出等途径,实现转移就业。三是健全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全面推进充分就业村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建设,确保城乡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成员通过就业援助实现就业。

4、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完善以信息、技术、政策为重点的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和推动全民创业。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改善创业环境,形成灵活的创业机制。强化创业培训,建立健全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培训能力和水平。完善创业服务,健全县、镇两级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习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有力的创业支撑。充分发挥创业专家指导队伍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咨询、市场行情评估等全方位的创业指导服务。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激活创业主体。

5、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的方针,加快推进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农民求职登记制度、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和农民创业服务制度,实现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平等就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城乡统一、资源共享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村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建立失业保险应急机制,完善失业动态监测体系,有效应对失业风险。

(二)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建成人才强县

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以实施“525”人才工程为抓手,以增强人才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为动力,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1、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一是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我县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建立人才信息动态监测体系,以特色产业基地、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项目为载体,引进一批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关键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二是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建设人才公寓,用于安置在海工作的优秀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相应的生活津贴和安家补贴,享受购房优惠;对来海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投融资、科技项目资金匹配、创业场所和生活住所等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好引进人才及团队的职称评聘、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对特殊优秀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引才政策。三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强海内外人才联络点、人才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每年组织用人单位赴外开展大型人才招聘活动不少于2次,并为企业常年开展网络招聘服务;鼓励社会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参与人才引进,对成功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中介机构实行奖励。

2、强化人才培养工作。一是拓展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各类人才特点,研究探索不同类型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境内外人才培训机构的合作,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定期选送人才到基地参加培训。坚持以重大产业攻关项目、重点研发机构和重要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建立以科技项目为主要载体的创新创业人才实践、培养机制。组织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工作的优秀干部参加与重点高校联合举办的培训课程班。二是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实施“112人才培养工程”、“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和“装备制造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完善相关人才政策,加大对企业培养人才的鼓励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制度,加强人才业绩评估,促其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三是健全继续教育体系。立足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培养大批高层次、基础性、通用性较强的应用型人才。探索建立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社区居民教育相互贯通、更加开放的社会教育体系,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3、优化人才资源机构。一是改善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按照沿海开发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党政人才、尤其是党政领导人才的培养力度,分期分批选送优秀党政人才参加境外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党政干部掌握国际通行规则、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和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改进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积极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党政后备人才队伍,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化的党政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开发,深化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加快特色农业人才基地建设,培养特色农业专业人才。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三是统筹抓好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发社会科学人才资源,形成有利于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和社会科学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完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承载并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

4、完善人才开发体系。一是加强人才特区建设。强化政策引领,完善配套服务,创新用人机制,大力推进产业人才小高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有利于人才集聚和人才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人才资源的综合竞争力。二是搭建人才工作平台。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生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有效增强人才的集聚力和承载力。三是提高人才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软件园等产业集中区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专业人才市场,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实行高层次人才流动委托承办制,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统一代办相关手续。实行特殊人才特殊保障服务,建立完善专家学习考察、疗养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完善人才收入分配机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管理资本”参与分配,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智力、成果等“知识资本”参与分配。引进人才持有的专有技术、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财产可作价入股。人才所在企业因其贡献实现税收增长50%以上的,3年内对引进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五是加大人才激励力度。提高县拔尖人才津贴标准,管理期内每人每年享受技术津贴4800元。组织开展“来海服务专家”、十大“创业创新人才”和十佳“优秀大中专毕业生”评选活动。

(三)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1、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高龄补贴政策,探索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探索建立城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各项养老保险、各项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完善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法,探索单病种结算、总额预付、定额支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综合计算办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将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2、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十二五”是“社会保障扫盲期”,多措并举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以养老、医疗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大《社会保险法》贯彻执行力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查,全面推进企业参保、全员参保、参全险种,不断扩大城镇职工五大保险覆盖面。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即征即保”的刚性工作机制,做到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

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对接上级的安排,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农保养老待遇、基础性养老金和城镇老年居民高龄补贴标准,让城乡居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随着参保基数和筹资标准的提高,逐步提高各项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以及最高支付限额,并建立二次补偿机制,减轻重病大病困难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4、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基金监管机制,加强社保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开展社保基金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网上监管,提高网监能力,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基金收支,明确政府投入责任。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形成“内控、互控、监控”三位一体的控制体系,规避基金运行中的风险。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各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行为。

5、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健全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将新农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实行持证缴费、银行代收,并通过手机、电话等信息化手段提醒告知。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邮政投递对账单,让参保人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完善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大厅和手机社保通业务,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延伸创星级退管服务平台到镇、村,不断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能力

1、统筹推进各类技能培训。完善“五统一”的培训政策,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要求,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在岗农民工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复转军人培训等各类培训,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创业培训促进就业计划,推动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大培训投入,提高补贴标准,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提高城乡劳动者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公共培训机构建设。加快县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步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以就业培训中心为主体、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为补充、能够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组织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组织培训机构到企业办班,提升在岗职工技能水平。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淘汰的动态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培训信息公开制度和培训补贴资金监管制度,增强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以县就业培训中心为基础,建立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开展企业高级技师培训、鉴定试点工作。完善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拓宽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渠道。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形成公正合理分配格局

统筹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强化机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实施阳光工资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完善公务员薪酬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制定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与待遇挂钩及长期在基层和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工资福利政策倾斜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并适时调整公务员薪酬水平。

2、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增强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合理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上,加大单位内部考核分配力度,提高广大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3、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三项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成效。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分类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督促企业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健全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扩大工资保证金的适用范围。加强企业欠薪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工资权益。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入贯彻《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招录对象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工作力度。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精心组织公务员培训活动,注重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制度约束。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形成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3、妥善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全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将岗位安置与军转干部的专业特长结合起来,实现军转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合理使用。加强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完善安置前培训和上岗前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提高军转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能力。切实做好各类军转干部稳定工作,加强引导,注重协调,钝化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健全和完善争议调处和监察执法体系,切实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确保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都签订劳动合同。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引导和规范企业依法用工,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领域中的矛盾和冲突。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不断完善“两网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基层职能,逐步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纳入“两网”监察范围。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进执法方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上门服务,依法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管理中的难题。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好“诚信示范企业”“诚信合格企业”评选活动。健全违法行为预警机制,提高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资纠纷调解三级网络,整合各方社会资源,构筑多方位的争议防控和处理体系,将劳资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拓宽劳动争议调解渠道。通过建立庭审旁听制度、巡回仲裁庭制度、特邀评审员制度等系列举措,不断增强办案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仲裁机构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和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发行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发行范围涵盖各类服务人群,应用范围覆盖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加强与财政、民政、卫生、教育、公安、银行、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力争建立较为完整准确的民生基础信息库。不断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功能,咨询服务内容涵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全面的咨询服务。大力加强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建设,提高网上办事、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中心机房、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平稳安全运行。

2、不断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规划纲要》的要求,实现对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垂直管理。继续推进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不断充实村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每村至少有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目标。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多功能的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队伍,使广大民众能够就近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3、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氛围和促进事业发展舆论氛围。加大对一些惠及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放大政策效应,使好的政策让民众知晓,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舆情引导,妥善处理网上回帖和各类信访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树立阳光政府部门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本规划中确定的就业失业、人才队伍建设、社会保障等主要指标作为优先发展目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府相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中提出的目标能够实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继续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列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逐步提高就业、人才、社会保障支出占一般财政支出的比重。要优先安排就业专项资金,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要优先安排人才专项资金,确保“525”人才工程得到有效实施;要优先安排相关社会保险配套资金,确保相关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保障卡”等项目的实施。

(三)注重改革创新。用改革的思路、办法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充分考虑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改革创新实现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的三大目标。

(四)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创新争优活动,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围绕“全市争先进、全省创一流、全国有影响”的目标,不断推行服务创新,打造服务品牌,全力争创“全国优质服务窗口”。